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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详解区块链技术的算法规制

  以太坊:区块链算法决策自动化的最佳例证

  比特币是区块链技术的最初应用,其十几年的成功运行充分验证了区块链技术的可行性与应用价值。但是,比特币是封闭的区块链平台,用户无法在其协议基础上对外扩展。而且,比特币仅仅是一种虚拟货币,除了在少数用户之间具有替代法定货币的价值交换功能,并不能满足社会生活其他方面的需求。基于此,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被抽象出来并被尝试超越数字货币而应用到更为广阔的领域中去。

  2013年,一位普通的比特币社区程序员Vitalik Buterin提出以太坊(Ethereum)的构想――“下一代加密货币与去中心化应用平台”,意图建立一个开源的有智能合约功能的公共区块链平台,并于2015年7月将这一构想付诸实践。与比特币系统不同,以太坊采用了图灵完备(Turing Completeness)图灵完备就是指程序员编写的各种代码语言,再加上一种运算规则,能在图灵机这种虚拟机中完美的运算。的编程语言。图灵完备本来就是指由虚拟的图灵机替代人类进行数学运算,将其与区块链技术结合,完美地为区块链算法决策自动化提供了代码解决方案。基于以太坊平台的应用是智能合约,采用多种编程语言实现协议,为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提供了无限可能性。

  三、区块链算法对现行法律制度的挑战

  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点决定着其是颠覆性的技术手段,甚至被认为掀起了“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浪潮。与此同时,区块链技术尤其是其特有的算法势必对现行法律制度也带来极大的挑战和机遇。

  区块链算法对担保与信用机制的改变

  商事交易活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在陌生人之间发生的,陌生人之间发生交易的基础是相互信任,彼此相信对方会如约履行承诺。一项交易达成、履行与完成的过程,充满着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对当事人来说蕴含着交易目的不能实现的风险。为了保障交易安全,传统法律制度设计了较为完备的担保体系。不过,无论是人的担保,还是物的担保,都是在商事交易本身以外引入“第三方”,抵御交易可能产生的风险。在没有任何担保的前提下,交易安全很大程度上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信用是否良好。商事交易因信用机制而达成交易,也未能完全脱离“第三方”的干预。

  区块链技术产生伊始,其目的就是“去中心化”或“去中介化”,在当事人之间直接进行“点对点”的交易,排除任何第三方的干预。这一功能的实现是由于区块链技术采用了特殊算法机制。区块链技术的算法机制充分消除了交易当事人之间的不信任,降低了交易不确定性,使得当事人之间的道德风险与机会主义难以发生。换句话说,区块链算法使得交易不再考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不再考虑是否有物的担保,甚至不再考虑交易相对人的信用如何,算法保证了交易安全。因此,传统法律框架下的担保机制与信用机制在区块链世界中,已无太大的用武之地。

  当然,这并不是说区块链排除了法律规则的适用,只不过是改变了传统法律制度的运行机制。区块链技术基于法律框架,不仅通过预设自动执行的智能合约,在约束并引导人们的行为时引入技术,而且依靠技术使信息更加透明、数据更加可追踪、交易更加安全,大大降低了法律的执行成本,呈现出法律规则和技术规则协同作用、相互补充,法律与经济融为一体、逐渐趋同的态势,法律的约束与执行逐渐走向智能化。

  合同法视角下的智能合约

  智能合约是区块链算法的核心,也是区块链技术对传统法律制度冲击最大的部分。智能合约通过区块链系统可以做到交易的自动化,极大提高了交易效率,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对交易安全的保障也有积极意义。但是,在合同法视角下,智能合约至少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其一,在法律框架下确定智能合约的内容是困难的。智能合约是以代码形式呈现出来并运行于区块链系统中的计算机语言,其在编辑时如何体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应当由技术人员、法律专业人士以及区块链系统的用户共同参与制定,以及是否可以将法律框架下涉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言法语”编辑成代码,放到智能合约中去,等等。这些问题是令法律人困惑的,目前看来,尚未有令人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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