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监管问题。
目前很多数字货币借贷平台为逃避可能的监管,都会采取一种“出口转内销”模式,即服务器架设在海外,但服务面向国内投资者。
对此,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晓峰律师曾在接受采访时称,“涉及借贷、理财的机构,按国内法律规定需要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例如企业需具备一定注册资本,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等持有的股份不能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并需按照规定到金融监管部门登记备案或取得相应牌照。而目前数字货币理财平台本身毫无合法性可言,完全是在国内监管范围之外。”
在我国的法律语境中,只有被法律规定为“物”的东西,才能进行质押。对数字货币借贷理财,中国银行(601988)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数字货币质押借贷是否合法取决于‘币种’,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借款人持有比特币,即‘特定的虚拟商品’,通过抵押以达到融资目的,法律是可以容忍的;但我国法律未认可其他原生代币为合法的虚拟资产。”
监管缺位的另一个问题,就是理财平台主体性质不清。对于数字货币借贷平台而言,它们的角色应该就是中介。但如今,由于缺乏监管机制,部分平台手中可能大量持有用户出售的数字资产。这就变相形成资金池,平台完全有可能用其进行量化投资或投资其他高风险理财产品。锁仓模式同样存在这一问题。
这类风险,可能会导致P2P暴雷在数字货币世界重演。P2P之所谓暴雷,就是因为原本只应从事信息中介业务的平台变相吸储,并把用户托管的资金挪用,致使用户受损,最终引发连锁暴雷。
但同时,数字货币理财现阶段又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监管。其原因就在于法律对数字货币的归类与定义尚未十分明确。目前很多数字货币借贷平台的利息收益都是通过数字货币进行结算,虽然换算下来可能年化年息远远超过监管规定的36%的法律红线,但由于数字货币在我国不被视为货币或资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可知,通过数字货币进行借贷并不在规定范围内,由此计算出的利息也不能算做利息。这样,反而使一些数字货币借贷平台绕过了监管规定。
数字货币理财市场要想真正发展起来,就不能一直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相较于网贷市场,数字货币理财市场的发展道路仍需观察,但需要肯定的是盲目无序地发展并不利于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行业,数字货币理财市场亟需监管介入以建立完善的数字货币理财准入制度和经营规范,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稳定与国家安全。”陈云峰律师这样对零壹财经・Binary说道。
如今的数字货币理财市场,彷佛就走在P2P网贷曾经走过的老路上。
在监管尚未来临之前,百无禁忌。
数字货币理财,仍将继续这场“灰色”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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